有句名言说得好:“世上有三种谎言,分别是谎言、荒谬的谎言和统计数据”。不过有时候这句话却是完全错误的。
对从1995年到2014年5月印度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公开发布的判决和法令进行分析可知,这20年中共有2157起相关案件,其中1433起判决知识产权所有人胜诉,占所有案件的66.43%。案件当事人为外方的约有600起,其中387起都是外方胜诉,约占此类案件的65%。
在商标和版权领域,80%的案件当事人均来自印度国内,只有20%涉及外方。在专利和外观设计方面,涉及外方的案件占比稍高,为28-29%。专利案件中,一般案件都以外方胜诉告终。所有以上数据并不包括数量庞大的没有相关公开判决或法令的案件。
例如,仅德里高等法院一处,每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就达550-600件,其中正式判决的案件约为10-12%。经验表明,相当多涉及假冒或盗版问题的知识产权案件都已和解告终,且结果都有利于知识产权所有者。
所以,结果有利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案件数量可高达75-80%。这对于印度的法院和总体知识产权生态系统意味着什么?这显然破除了以下传言:印度知识产权体系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只是为了保护外国知识产权所有者,印度的知识产权体系对印度企业抱有偏见。
商标和版权案件中有80%涉及印度国内企业的事实显示,知识产权对于印度企业的重要性一点都不亚于其对外国企业的重要性。这一趋势还表明,印度的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意识,而且这一经济体正在朝向自己此前并未产生足够认识的高水准迈进。
1995年到2014年间的每一年,在商标、专利和版权领域的公开审理案件中,外国企业胜诉的数量都要超过其败诉的数量。
对相关案件进行分析后还能发现,从2007年起知识产权诉讼出现了显著的上浮,并于2011年达到顶峰——公开审理案件的总数超过200件。
专利诉讼也日渐上升。1995年只有一起公开审理的专利案件,而从2009年到2012年,每年都有15起此类案件。这一趋势表明,在签署《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以及自2005年引入产品专利体系后,专利诉讼就一直呈上升趋势。
数据表明,法院做出的大多数判决都倾向于知识产权所有者,无论外国还是本国的所有者。这还显示,印度法院仅在反对立场极具说服力时(例如权利人使用了一般性/描述性标志、公共领域的作品或无效的专利,以及有关合理使用的抗辩)才会拒绝对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救济。
然而也存在一个令人不安的趋势,那就是虽然2007年到2011年公开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稳步上升,但2012年到2013年却出现了急剧下降。
这可能是因为很多人都认为印度是一个反知识产权的国家。这种想法既不基于事实,也没有反映出印度法院对知识产权的真实态度。
这样一种看法着实令人遗憾,因为它基于的是一些以事实为依据做出的罕见但正确的判决。
经济下滑也可能成为知识产权所有者不愿承担诉讼费的原因之一。有关印度到底是一个反知识产权国家还是一个支持知识产权国家的争论注定还会重新出现,尤其是新政府正积极与知识产权完备的国家进行接洽的当下。
关于印度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每个人都应该牢记事实,而不是主观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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